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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能在农业领域迎来发展机遇

返回列表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 2022.10.24

前不久,山西省颁布了《山西省设农业发展2021年农业发展计划》(简称《农业发展计划》),指出山西省要持续推动农业种植规模化发展、规范化建设、机械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借助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提高产业推动农民创收作用。

政策:增加农业种植5万亩以上,创建预冷库、冷藏库50万m以上

2021年增加农业种植(主要指蔬菜、食用菌、水果)面积5万亩以上,升级改造老旧闲置日光温室015万亩以上,建立省级设施蔬菜(含食用菌)规范化示范园15个,建设蔬菜集约化育苗场4万平方米以上,创建预冷库、冷藏库50万m以上,培养壮大品牌10个,培养设备农业机械化示范区3个。

在朔州、大同、忻州、吕梁、太原等地创建、扩建高标准日光节能温室亻万亩,建设全钢架大棚2万亩。其中建设冬季可以正常生产蔬菜和水果的温室、连栋温室和跨度10米以上的覆被式全钢架大棚、食用菌菇房(棚)等设备的,一亩地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建设春秋季生产蔬菜和水果、跨度8米以上的全钢架结构大棚或连栋大棚等设备的,一亩地最高补贴不超过0.8万元。

在运城、临汾、晋中等地创建设备水果避雨棚(含防鸟棚、防雹棚)等现代化农业设备2万亩,规模连片面积不小于50亩,一亩地最高补贴不超过0.1万元。

在大同、运城、晋中等地升级改造设备陈旧、保温蓄热性能差、承载能力低、农机作业难、土地利用率低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闲置日光温室0.15万亩,规模连片室内面积不小于30亩,一亩地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

在运城、临汾、晋中、太原等地的设施蔬菜重点县支持农业园区建立省级设施蔬菜规范化示范园15个,每一个规范化示范园设备内占地面积不小于50亩、补贴50万元。在设施蔬菜主产区和大中城市郊区,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蔬菜集约化育苗场13个,每一个育苗场棚内面积不小于3000m、补贴50万元。

增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在农村建设产后预冷、贮藏保鲜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在运城、晋中、大同等地创建或扩建预冷库、冷藏库50万m2,贫困区域补贴冷链设备建设成本的50%,非贫困区域补贴30%,每一个项目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在太原、晋中、运城市的设施蔬菜规范化示范园中择优选择3个园区建设设备农业机械化示范区,每一个园区补贴20万元,全面提高示范区设备农业机械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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